你好,10月6日前福州的购房资格是:的非本福州市区户籍的人员都可以首付20%,故我于10月2日就一楼盘通过公司领导介绍通过内部价85%折购买了一套住房。但10月6日后,政府突然调整购房首付比例:非本福州市区户籍的人员首付不低于40%;在该情况下,本人因农村出身,今年刚刚完婚,无法支付该40%的首付款。无奈之下,跟楼盘销售经理协调,一开始其以正在跟房地产协会沟通是否可以争取宽限期,让我等待,之后多次打电话均是如此回复。现于11月28日明确回复我说该定金不能退还,就该类似的情况,网上有说这虽然不属于不可抗力,但是是非乙方过错造成合同协议无法履行;我是否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呢?是否可以引用网上的那种说法进行寻求法律帮助呢?希望看到该信息后,专业的您能帮我释疑解忧,本人万分感激!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