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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喜事向某厂家订购了一批饮料,和厂家签订了购货合同,货款总额10万,签合同付了5000订金,剩余货款为货到付款。厂家按照合同交货期送货到我家仓库,我看了送货单上注明赊销。我们清点完货物数量后,准备卸货。卸货中食药局的人过来检查,检查得知该车上的货物是篡改日期的饮料。在我仓库对该批货物进行了查扣。之后该厂家拒绝按照合同继续给我供货,并表示无法供货。我有权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厂家货款10倍的赔偿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