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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司第三月最后一天交房,国家规定超过三个月可以解除购房合同,本人已多次催告交房,请问这样违背法律吗? 违约金按已交款万分之一支付,可是贷款部分银行替我们支付了,为什么不是全款万分之一?违约金不支付送物业费,他们这样违法忙?请律师为我解答,十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