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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我父亲在没有我母亲签字的情况下,将房屋转卖给其他人,房管局里也查到没有我我母亲的签字,但房子被对方以租住抵债的名义居住,请问我母亲的房子能收回来吗?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该房产为您父亲与母亲的共同财产,您父亲无权单独处置房产。既然对方以以租抵债的形式占有该房屋,也就是说该房仍未过户,仍是您母亲与父亲的共同财产,您母亲作为所有权人可以主张物权返还请求权。
《物权法》第五一条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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