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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前我和老伴随翔海房产看房团去山东龙口看房。他们宣传、服务、都非常到位体贴。几个人不厌其烦的给我们做讲解工作。当时就签了购房定单,交了定金。现在我们不想买了。原因是: 1。因为路途远,我老伴坐车回来后身体不适,两条腿都肿了,房子又是六楼,不适合70岁的老人。 2。据说那里有铝业污染, 3。为孙子购学区房急需用钱。 请问我能要回定金吗?谢谢您!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好,交纳定金的一方解除合同,定金无法退还。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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