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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咨询]

起诉必须要被告人居住地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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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经济纠纷]
发表时间:2014-10-17 9:38:56

借贷拖欠,准备起诉,但听说需要被告人居住地证明,是吗?这东西不好开,难道就不能立案吗?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针对你的问题分别回答:1、一般起诉被告,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需提供对方的身份证明、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即可。确系不知道的可以到对方村委会或者当地派出所询问。2、借贷属于民事纠纷,是否立案与被告居住地证明无实质关系。法院立案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起诉书、证明材料等,属于该院管辖的就会立案。建议你向法院询问。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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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民事诉讼法
执业机构: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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