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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价格都谈好了!下午他又说手机价格不对叫我过去还贴几百块钱! 请问这样我要负什么责嘛?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这属于合同变更,如果您同意则合同变更,您需要再付几百块,如果不同意,也可以通过协商介绍解除合同,各自退还货物和商品。
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如有疑问,可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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