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刑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针对你所说的情况,建议你们尽快聘请专业刑法律师处理相关事宜,并为你哥提供辩护。对于你所说的减轻罪行的问题,从下面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减轻罪行的情况:1、自首。你哥在公安机关尚未采取强制措施拘捕到案之前,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与同案犯的情况,属于自首情形。如实供述其他同案犯三人是属于自首的认定情节。我国《刑法》第67条第1款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2、争取立功。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3、澄清自己并非主犯。建议聘请相关专业的刑事律师进行处理相关问题,《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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