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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犯罪所得还债,是否能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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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山东枣庄市]
[刑事诉讼]
发表时间:2014-5-13 15:57:59

我被人诈骗了7万元,他把钱用于还债了,这个钱我还能追回来吗?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刑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被犯罪嫌疑人诈骗7万元,其将诈骗所得还予债权人的行为,是可以撤销的,因此,可以请求司法机关予以追缴赃款并予以返还。我国《刑法》第60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予追缴或责令退赔。”高检、公安部、财政部在《关于没收和处理赃款赃物若问题的暂行规定》中规定:在办案中,已查明被犯罪分子卖掉的脏物,应酌情追缴,具体追缴办法应按该规定执行。如赃物已被用来抵债,这与用赃款还债的情况一样,对抵债之赃应无偿追缴,发还失主,对于案犯与债权人之间合法的债务关系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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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刑法
执业机构:浙江德名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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