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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咨询]

非婚之未尽赡养义务是否享有房产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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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辽宁抚顺市]
[继承问题]
发表时间:2015-11-20 18:52:28

你好:我是家里的次子 (a)还有一个同母异父的哥哥(b)。他因是继父 没有和我们共同生活过几天,由爸爸给他从单位要了一间房子自己另过。母亲2009年因病去世,由舅舅做主,哥哥(b)按着继承法分得了一份母亲的赔偿款,并告之 以后我家的事与他再无任何关系。(自母亲在世时到今天,他对父母及家里未尽一点赡养义务。)现在父亲又故去,有一处父母名下的住房,请问他是否还有继承的权利。谢谢帮忙!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您母亲如果是您哥哥满18周岁后嫁给您父亲的,那您的哥哥与您的父亲没有抚养关系,是无法继承您父亲的遗产的。若是您母亲在您哥哥未成年时就已经嫁给您父亲,那么您哥哥属于您父亲有抚养关系的继子,他与您都属于您父亲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但是由于您哥哥未尽赡养义务,在分遗产的时候应当不分或少分。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参考资料:
执业机构:浙江飞扬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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