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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咨询]

房子一直是朋友奶奶的名字,现在要继承,是不是要公证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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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安徽合肥市]
[继承问题]
发表时间:2014-9-3 23:11:25

您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就是遗产继承的问题,一个朋友的父亲法定继承了他继母的房子,他继母木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现在他父亲死了,留下遗嘱给他继承这套房子,但房子的名字一直是他奶奶的名字。现在如果他要继承这套房子,是不是一定需要做一个遗产公证哈???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房产系你朋友奶奶的名字,最好是做个公证,到当地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将房产登记到自己的名下,当然如果你奶奶除了你父亲这一个继承人,没有其他权利人的,也可以不必要变更登记。如有其他疑问,建议来电详询。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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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继承法
执业机构:浙江丰原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9-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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