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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咨询]

哥哥把房子变为自己所有,我还有没有权利继承房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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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huihuiccc
[湖北黄石港区]
[继承问题]
发表时间:2013-3-12 15:10:30

我哥哥不知什么时候把我家农村房子变成他自己的名字,父亲去世10年,母亲刚去世还没消户口,请问律师我们姐们还有没有权利继承房产,另外还有土地分红(我父母的名字)我们有权利分吗?谢谢律师哈。

律师解答
马冰律师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享有继承权,无论房产还是土地分红,只要是你父母的财产,你同你哥哥一样可以继承。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继承父母的遗产。《继承法》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建议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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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继承法》
执业机构: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
回复时间:201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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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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