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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后,房屋拆迁补偿款是否该共同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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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河北石家庄市]
[继承问题]
发表时间:2014-9-25 15:18:33

老人有4个儿子,都分了各自的宅基地!后老四在城市买房老人出了部分钱大概有1/4,之后在老四的宅基地上盖了间房用来养老,直到去世也没轮流住! 请问老人后来在老四宅基地上盖的一间房屋拆迁款是否该按老人的财产几个人共同继承! 备注(老人只给老四出资买房,没给别的孩子出过这个钱)

律师解答
吴慧律师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按照你所述情况来看,如老人无遗嘱的,所有继承人对该房产的拆迁补偿都是有继承权的,但是对宅基地的补偿是不能要求的,建议继承人相互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有其它疑问,可以来电详询。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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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继承法
执业机构:浙江政法联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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