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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担保我做担保人,房子做了抵押登记,现在借款人不想还钱,银行会不会拿我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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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抵押担保]
发表时间:2015-11-25 13:47:17

担保问题,别人贷款,我做担保人拿房子作担保,房子在房产局做过抵押登记,在信用社贷款,现在借款人不还钱(借款人为一个开发商贷款,开发商跑了,钱追不回来,故借款人不想还钱),马上就到还款日,信用社在催款,如果不还将会起诉,我做担保人会不会拿我的房子抵债!

律师解答
[上海上海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您作为担保人,在还款期届满后,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银行有权要求实现您房子上的抵押权,您可以选择房子的折价或是拍卖、变卖房子所得价款进行清偿。您所清偿的部分,您有权向借款人追偿。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担保法》第五十三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五十七条 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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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执业机构: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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