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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房东,有间商住房在出租,里面有台电热水器比较老旧了,怕漏电给房客造成伤害,我是否可以在出租合同里告知租客:因电热水器老旧,请不要使用,否则漏电造成伤害由房客自行负责!这样写的话,房东尽了告知的义务,如果发生电热水器漏电伤人,房东能免责吗?谢谢!房东在合同里如何写这些措辞呢?还请您指点,如何写文字措辞才能免责呢?谢谢!是不是告知了就可以免责呢?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将房子租给房客,热水器作为配套设施,你应当保证其安全使用,如因此导致房客受到身体伤害的,你并不能完全免除责任,只能是因为你的提醒减轻责任的承担。建议你更换相应的配套设施为宜。 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另外,该法明确规定,人身伤害不能通过合同协议约定等方式进行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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