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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亲戚去年在某医院做了一个全身检查,包括各种具体身体组织的检查,所有检查报告显示其身体健康,但是今年六月份因身体不舒服,再去检查的时候,被告知患有癌症,且已经濒临晚期,至少已经有2年的病史,因延误治疗,需要更多的手术费用,可不可主张误诊医院承担?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亲戚因癌症诊断错误没有得到及时治疗而死亡的,可以要求误诊医院承担相应的责任。建议与医院方面进行沟通协商解决问题,协商不成,可以提供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七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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