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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咨询]

浙江杭州保险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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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gdfg21424
[浙江杭州市]
[交通事故]
发表时间:2013-2-27 9:30:31

2013年1月6号早上8点上班途中出车祸对方全责,左脚第二和第五跖骨骨折,保险公司理赔后能否申请工伤赔偿?保险公司赔付那些费用(保险公司暂还未理赔)?脸部和额头(额头比较明显)有疤痕可否申请赔偿?法律咨询谢谢!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保险公司理赔后,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具体赔付的费用,需要进行伤残鉴定以及三期鉴定后才能确认,建议委托律师进行办理,以最大限度维护自身权益。法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你的情况属于工伤。工伤认定程序为:1、企业(单位)申请程序: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发生员工伤(亡)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口头或电话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的劳动保障局报告,并在15日内提交书面报告。用人单位应在发生员工伤(亡)事故后30日内提交《劳动者工伤认定申请书》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办理工伤认定应区劳动保障局社保科提交以下材料:( 1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法人代码证复印件) ( 2 )工伤事故发生情况的书面报告; ( 3 )《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 4 )员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5 )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等); ( 6 )伤(亡)人员初次治疗的诊断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 7 )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 8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上下班交通事故的); ( 9 )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2、个人申请程序: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1 )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 2 )《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 3 )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 )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 5 )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 6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 7 )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 8 )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3、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按下列程序组织鉴定:(一)对受理材料进行分类、登记;(所需材料:申请书;工伤认定书;医疗初次、再次住院病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根据需要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约请相关医学专家;(三)确定鉴定时间和鉴定医院; (四)通知相关医学专家和被鉴定人到场; (五)由三名以上医学专家依据国家鉴定标准和被鉴定人伤病情况通过临床检查诊断提出各自诊断意见,必要时需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也可聘请外地专家进行诊断,然后填写《工伤、职业病鉴定表》或《劳动能力鉴定表》; (六)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根据专家作出的诊断意见,确定并填写《工伤、职业病伤残程度鉴定结论表》《伤残证书》或《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表》; (七)加盖专用印章,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用人单位、被鉴定人和基金经办机构,同时通知当事人15日内有申请重新鉴定的权利; (八)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自受理申请后,一般应于三十日内完成鉴定,个别案例不得超过六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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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工伤保险条例》
执业机构:浙江鑫家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2-27
律师解答
[浙江浙江省]

可以申请。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另还规定: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相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五项费用: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也就是,你在获得保险公司的赔付的同时,还可以获得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费用。两者并没有先后的顺序。

特别提醒你,注意工伤认定的时限问题。

还需详细了解可以来电或当面咨询,咨询不收取任何费用。

参考资料:
执业机构:浙江汉鼎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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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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