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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交通事故骑电瓶车小车碰撞,责任55开.有多处挫伤,住院12天出院,医院开诊断证明2个月休息.61岁农民,做小工,不呆家的.没与厂方签订劳动合同,请教一下这有没有误工费?
您好,云法律专业交通人损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确系责任是五五分的,可以向其要求赔偿,目前应该以养伤为主,听从医院的恢复建议,并准备相关的索赔证明,包括误工证明、医院方面的清单等。没签劳动合同,确系还在工作的可以拿到误工费,可以让单位开劳动证明。建议协商为主,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我国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辅助器具、丧葬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死亡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律师费等。根据你说的情况,赔偿项目不包括后面几项。如有疑问,可以来电咨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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