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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咨询]

人民警察为人民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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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北京大兴区]
[行政处罚]
发表时间:2015-12-15 16:55:44

各位律师您好,道路偏僻,无任何禁停标志,多年至今都无不允许停车的说法和管理;自今年11月底翻修了道路,我的车因为一直没怎么开,有时候5天才开一次,有的时候半个月没动,12月12日突然发现车上被交警贴条后马上挪车,但是后来上网查询竟然被贴了4次,一共要缴纳罚款800元,分别是12月3日 12月7日 12月10日 12月12日,无任何通知,手机短信也不曾接到,交警肯定会说前几次贴条了被风吹走或被人撕掉了,请问我是否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申请只缴纳一次罚款呢?年底交警如此赚钱太伤老百姓的心了,人民警察应该为人民,而不是为了人民币!备注:我的车是浙江的,违停地点在北京大兴旧宫,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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