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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离家出走了,我不得已冒充法院骗她回来,是否会被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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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浙江萧山市]
[行政处罚]
发表时间:2014-12-4 10:41:32

老婆离家出走了,我冒充法院打电话给老婆,骗她回来,如果真的有天起诉到法院,法院会不会追究我相关责任?

律师解答
[江西南昌市]


您好,云法律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的情况来看,并不会构成犯罪,因为你并未实施犯罪行为,仅仅以欺骗的手段,骗女方回家,但是,一旦以法院名义从事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有疑问,可以来电详询。根据《刑法》第279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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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刑法
执业机构:广东鹏港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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