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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网络上赌博输了,我能报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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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bajia778
[北京市辖区]
[行政处罚]
发表时间:2015-3-5 11:43:40

我在网络上赌博输了,我能报警吗?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专业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网络上赌博与生活中的赌博和开设赌场相比,网络赌博和开设赌场只是变换了方式,将实物换成了虚拟产品,并没有改变赌博和开设赌场的违法犯罪属性。你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打击违法犯罪。建议你尽快报警处理。我国《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明知他人实施赌博犯罪活动,而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费用结算等直接帮助的,以赌博罪的共犯论处。实施赌博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的规定从重处罚:()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组织国家工作人员赴境外赌博的;()组织未成年人参与赌博,或者开设赌场吸引未成年人参与赌博的。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赌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赌博用具、赌博违法所得以及赌博犯罪分子所有的专门用于赌博的资金、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应当依法予以没收。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以及提供棋牌室等娱乐场所只收取正常的场所和服务费用的经营行为等,不以赌博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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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刑法
执业机构:浙江九重天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5-3-5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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