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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员工请假时,应当人性化管理,但是不能超出假期总限度,否则单位有权按旷工计算,但是扣除工资只能是扣未到工作日的工资。建议向公司领导说明相关情况,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的权利为:(1)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2)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3)获得劳动卫生安全保护的权利;(4)享受休息、休假的权利;(5)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6)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7)提请解决劳动争议的权利;(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劳动者的义务主要有:(1)完成劳动任务;(2)提高职业技能;(3)接受管理;(4)执行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规程;(5)遵守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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