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快速搜索
匹  配:   标题  模糊  全文

[法律在线咨询]

一公司亏欠我们公司一百万,后来我们公司发现该公司以60万元的价格收购了另外一

photo/s/13815031059242.jpg
提问者:harry_2
[江西南昌市]
[纠纷处理]
发表时间:2013-6-28 14:34:51

一公司亏欠我们公司一百万,后来我们公司发现该公司以60万元的价格收购了另外一公司市价40万元的设备,问一下我公司能否请求撤销欠我们公司钱的这个公司的收购行为呀?

律师解答
[浙江绍兴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公司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行使撤销权。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又《合同法》解释二规定: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格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参照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予以撤销。由于债务公司以60万元收购另外公司市价为40万元的设备,该收购价格已超过市价40万元的30%,属于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所以,你们公司可以据此请求撤销债务公司的收购行为。


欢迎到云法律网免费律师在线咨询!

云法律  在线法律咨询 法律助手  法律文书   杭州律师  《婚姻法》

参考资料:《合同法》
执业机构:浙江大公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3-6-28
回复最先回复解答的,系统奖励5分,答案被采纳,系统奖励10分!
参考资料: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