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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情况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如果您选择打胎,你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于感情的事情你情我愿,不存在谁对谁错,法院会根据公平原则,要求对方承担一定的费用。如果您打算生下孩子,那么作为孩子的亲生父亲,对方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您可以向对方要求孩子的抚养费用,若是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每月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民法通则》第四条 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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