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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定金又约定了违约金违约赔偿金怎么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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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江苏苏州市]
[其他问题]
发表时间:2015-12-23 9:31:14

我于2015年11月2日看中一套房子并于房东、中介签定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总价309万,并于当天付定金10万,房东将房产证压于中介,约定于在12月31日前过户;在合同中约定如任何一方违约将赔偿总房价的15%,但是昨天房东突然违约了,不卖了,而且只肯以赔偿20万。请问我们能得到多少赔偿?

律师解答
马冲律师
[天津天津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们这种情况属于合同法中规定的既约定定金又约定了违约金的行为,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您作为未违约方,可以选择其中一种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建议您先与对方协商,若是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过您若是选择了适用违约金。对方若是觉得违约金过高,是可以请求法院减少违约金,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减少,该减少多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
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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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执业机构:天津安邦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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