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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违规批我们宅基地,现在又要我们交处罚费,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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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河南郑州市]
[其他问题]
发表时间:2016-1-4 16:42:24

农村宅基地有一户一所宅基地政策,分户可盖第二所宅基地,去年申请,村里未经过上级批准就告知我们盖房,并索要1500作为调解费和封口费,现在房子已经盖好,又要缴3450的处罚费,不缴纳就要拆房!如何维权?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宅基地的审批要经过镇政府等一系列的批准,村里的这种行为显然是违法的,建议您先与村里的相关负责人协商,同时保留录音等证据,若是协商失败,您可以向镇政府提出申请,要求镇政府出面解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如有疑问,可来电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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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执业机构: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6-1-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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