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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确实不是你本人拿身份证签字后办理的信用卡,你可以与银行方面沟通说明。银行方面在办卡时审核不严,需要承担责任。你可以不认可此债务,有理由拒绝偿还。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发卡银行应当公开、明确告知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基本要求,申请材料必须由申请人本人亲自签名,不得在客户不知情或违背客户意愿的情况下发卡。
发卡银行受理的信用卡附属卡申请材料必须由主卡持卡人以亲自签名、客户服务电话录音、电子签名或持卡人和发卡银行双方均认可的方式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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