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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管所或城乡规划局给别人批的可耕地,两年就作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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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河南遂平县]
[其他问题]
发表时间:2014-4-17 16:22:32

土管所或城乡规划局给别人批的可耕地(两边没有界限),当事人用作修盖房屋,现在其房屋占用了我的可耕地,可当事人却说我占用了他的可耕地,并拿出了所批的手续。现在土管所的所长说那手续两年就作废了,我想知道土管所是不是在推卸责任?他们所批的没有界限的可耕地是否违法?我该怎么解决?望解答 谢谢

律师解答
[浙江温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民商法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和你邻田者之间由于土地边界没有划清而产生纠纷,可以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要求土管所确认相关边界,如果对此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还不能解决纠纷的,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车管所所批没有界限的土地手续存在一定的瑕疵,一般土地使用权证上都需要注明相关的界限。因此,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土管所确定土地的界限。对于手续作废的说法,一般来说,手续上都有注明相关作废或者失效日期,如果没有,土管所有推卸责任的嫌疑。我国《行政法》第六条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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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行政法
执业机构:浙江品和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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