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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你外甥未曾生育,女方与你外甥办理结婚登记前生育的,仍然违反了计划生育的相关规定,是要进行罚款的,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计生部门。建议补办准生证明,向计生部门说明情况,因为各地的规定不一,罚款数额也不一样,应当以计生部门答复为准。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三)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四)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六个月,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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