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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非要离婚,房子该如何分配?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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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江苏南京市]
[其他问题]
发表时间:2014-8-13 13:49:09

我先问一下 ,我和女朋友在恋爱阶段一起出钱买的房子,但是只登记在我一人名下,现在结婚了,但是不久前女方非要离婚,该房产如何分配啊?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你与女方在恋爱期间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你一个人名下的,该房产系你个人所有,但是应当在离婚时,支付女方所出资的部分,如女方要求追加其为房产共同所有人的,法院可能会予以支持。建议与女方协商解决相关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判决。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 生产、经营的收益; ()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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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婚姻法
执业机构: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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