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0月1日在深圳玉翠新村那边租了个单间,这个月因为公司安排,我想把那个单间转租出去
这个月的房租也已经交了,但是现在那个房东就是说我没住了,要走了钥匙,现在也不同意我转租给别人
而且还说明天就要从新招租客,我想询问下,因为这个月房租是1号交的,按照道理来说,这个月没结束之前,是不是不论我住没住,房东都没权利把房子租给其他人
现在房东那边就是一直说我租期没有到达合同约定时间,也不打算退还押金
说什么如果空着,下个月没人租的话就要我负责
主要是我当初签的是6个月的合同,但是现在只有三个月,如果这样的话,我有希望拿回来押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