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快速搜索
匹  配:   标题  模糊  全文

[法律在线咨询]

手机遗失店里,被客人捡到准备带走,后被店里人发现,店里人和拾取手机者发生争执

iamge/001.jpg
提问者:游客
[浙江杭州市]
[其他问题]
发表时间:2017-1-15 18:08:46

手机遗失店里,被客人捡到准备带走,后被店里人发现,店里人和拾取手机者发生争执,最后捡到手机者把手机当场砸坏,手机价值5000元以上,报案后,警察只是简单登记后说自行协商,砸手机者和店方均不予赔偿,请问这个是否属于刑事案件吗?

律师解答
[浙江温州市]

您好,云法律网专业刑事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按你所述,对方有故意损坏你财产的嫌疑,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如你们沟通处理不成,你可以取证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警方没有处罚对方可能是因财产损失较小的原因,损失金额要按损坏时的实际价值,需要专业鉴定的。

  《治安管理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追诉标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如果是过失的话,不构成犯罪,但是可以要求民事赔偿的。



 如有疑问,可来电律师咨询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咨询热线 免费律师咨询



参考资料:《治安管理法》
执业机构: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7-1-15
回复最先回复解答的,系统奖励5分,答案被采纳,系统奖励10分!
参考资料:
验  证  码: 看不清?点击更换 请输入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