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朋友的事,我就代入角色吧。我是一个在读的大学生,读书期间也就是1-5.然后一天晚上从外面吃完宵夜回来的路上,是已经回到校园内,在宿舍楼下,当时来了一帮人拿东西要打和我在一起的几个男的,但却无意中弄伤了我。现在已在派出所做笔录备案,但他们公安的意思是好像不予以立案。现在问题来了,我去医院所花的治疗费用以及其他费用。派出所的意思是等他们抓到人在叫那个人来赔偿,那如果抓不到呢?还有就是最严重的问题,学校现在一点责任也不肯负。那这样的意思是不是我就应该受这个伤?受了伤还要自己来花钱?我想知道,难道学校就没这个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