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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了,个人权利、个人义务都归属于本人,与别人无关;一个人的权利义务跟随当事人的生命的产生而产生,当事人生命的终结而终结。就是说,人死债灭。一个人死亡,他的一切权利都从此终结,他的义务也从此终结,包括欠人家的债务也跟随生命的终结而消亡;
权债务关系是特定的。我国法律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债权。作为债务人根据约定,应当履行归还债务的义务。债权人为了实现债务,可以采取合法的手段,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的强制力,裁判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归还债务,直至强制执行。因为债权债务关系是特定的,所以,作为债权文书或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只对债权人、债务人之间有法律约束力,不会超越特定关系之外的其他人的。你岳父是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的债务应由其向债权人归还。所以,你与你老婆是没有偿还义务的。但是,百年后,如果债务人有遗产,应当以其遗产清偿债务。
对于你岳父的银行贷款和民间借款是否属于你岳父的个人债务还是他们家庭的债务。具体要看用途以及你岳母是否也有签字确认,如是你岳父的个人债务,那么你岳母不承担偿还的义务;如果债务属于家庭开支所用,那么它当定性为家庭债务。对于家庭债务,家庭的每个成员都负有连带偿还义务。但是,如果你岳父有财产,就由你岳父的财产来偿还。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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