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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与你姐沟通协商处理,你妈帮你姐带孩子,一是亲情间自愿的帮忙,二是若收点费用,也可按雇佣关系处理。具体是帮忙还是雇佣按当初约定的处理。如是当初约定是雇佣,没支付费用,按你的表述,现过去年数已久,已过法律诉讼时效。另外,你说你姐不赡养你妈,你可以取证后,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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