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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无故降职,该怎样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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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北京市辖区]
[工资报酬]
发表时间:2018-10-12 18:53:52

你好!公司无故降职,该怎样维权?

律师解答
[贵州遵义市]

您好,云法律专业劳动工伤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具体要看你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中对于工作岗位的约定,若岗位约定明确,公司无权单方面调员工的岗位,公司调动员工的岗位,应有合法理由,要跟员工协商达到一致,否则员工可以不去新岗位,员工可以以公司不提供工作条件为由提出离职,若离职,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每工作一年补偿你一个月。

  其次,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一)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二)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

  (三)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四)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劳动法》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有疑问,可来电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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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劳动合同法》
执业机构:贵州牧心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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