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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之前租了村里十亩耕地,因是新垫地,每年每亩50元。我一次性付清了20年的租地款一万元,还有十一年才到期,现在高速路扩建绿化带,租用我村上的土地,以每年每亩1200元的租金,每年打一次租地款,我的地也被占用了,村里把高速路给我的租地款扣留,说法是因为我的地不是口粮田,我的合同没到期,他们现在只是愿意返还我合同上剩余十一年的之前交的50元的租地款。他们这样做是否是中途毁约,我是否可以得到高速路每年给的租地款,我怎样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请律师们给与我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