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 有离婚证为真 上边写着 产权给男方 女方有居住权 现在双方没有成家 女方和3个儿女一直在里边居住 2015年5月5号 早出门后 晚上回家 发现自己门锁被换 打110经派出所处理后 才得知男方与邻居把房屋换做一片地基 写了协议 当天晚上让对方赔偿锁子一把10元钱,才得以回家居住,7号 早出晚归时,又发现锁子被换,经过四次报警,派出所对对方无奈,让女方到法庭上述
但是派出所说男方与对方的协议没有公证处公证,所以不能生效。
叫对方上诉对方不肯 ,无奈之下派出所让女方上诉。经法庭判决说对方与男方的协议生效
叫女方搬出去住 ,可女方没有房屋居住,想要回房子 不知道有没有胜算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