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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某水产养殖场非法添加禁药 养殖有毒青石斑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5-9-25 13:50:13>跟律师谈谈<

 记者昨日从惠安警方获悉,惠安某水产养殖场负责人魏某、林某因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20万元、7年并处罚金65万元。据介绍,该案是福建省成功破获、极为少见的有毒有害泡发食品案。

2014年7月,惠安警方与渔业部门联合布控,在惠安县山霞镇某水产养殖场查获有毒有害青石斑鱼15池。经调查,养殖场场长魏某(男,33岁,厦门翔安人)、副场长林某(男,33岁,厦门翔安人)为治疗碰伤的青石斑鱼,在鱼池中非法添加禁药“呋喃西林”,涉药青石斑鱼约2.7万条,总价值约人民币65万元。2014年12月,犯罪嫌疑人魏某经动员规劝到案;今年4月初,犯罪嫌疑人林某在厦门被抓获。

惠安警方通报称,该案本月23日下午宣判,两名被告均表示要上诉。据悉,今年以来,惠安警方主动联合食药、农林、渔业、卫生等行政主管部门,严厉打击食药领域犯罪。截至目前,警方已破获食品、药品领域刑事案件5起,包括部督案件1起、省督案件3起,移送起诉1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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