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偷盗被抓,妻子赶紧转移家中赃物,被民警当场抓获。近日,郴州市北湖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刘杰(化名)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万元;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晏瑶(化名)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2013年12月至2014年7月,刘杰在郴州入室盗窃45起,赃物价值达3.6万元。作案后刘杰将偷盗来的财物带回家里,妻子晏瑶明知是赃物,仍帮忙藏匿。
2014年7月19日,刘杰被抓获。当民警前往他家时,抓获了正在转移赃物的晏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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