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刑事案例>高中女生晚自习回家遭绑架 被拍裸照遭猥亵

高中女生晚自习回家遭绑架 被拍裸照遭猥亵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6-6-20 18:18:03>跟律师谈谈<

  未成年人阅历不够丰富,心理不够成熟,体质不够强健,自我保护的意识也比较薄弱,更容易受到伤害和侵害。魏都区人民法院就办理过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受害人和被告人均是未成年人。

  身边的事

  这起案件,受害人名叫小张,是一名高中在校女学生,出生在1998年。2014年12月的一天晚上,她下了晚自习准备回家,行至一路口时,被人强行绑架上了一电动车,之后载至一出租屋内。

  绑架小张的人中有两名也出生在1998年,分别名叫崔某、谭某。案发的那天晚上,他们两个人伙同他人,携带匕首、头套、手铐等作案工具,到市区某中学附近,寻找作案目标。见小张从学校出来,他们便尾随其到一路口,趁其不备将其绑架。

  在出租屋内,他们从小张口中获取了小张家人的联系方式,分别向小张的爸爸、姑姑索要赎金5万元。在索要未果的情况下,他们强行对小张拍了裸照,并猥亵了小张。这不是崔某、谭某第一次伤害他人。办案机关还查明,2014年8月的一天晚上,他们在襄城县一网吧附近,对他人进行殴打,致他人轻伤二级。

  魏都区人民法院在庭审中认为,被告人崔某以勒索他人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强制猥亵妇女、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和寻衅滋事罪;被告人谭某以勒索他人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和寻衅滋事罪;两人犯罪时年龄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最终,经审理,该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崔某犯绑架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9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谭某犯绑架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法条速递

  魏都区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有法可依,依据的是我国《刑法》的一系列规定。

  我国《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我国《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我国《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我国《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法官提醒

  “中小学生遭到不法分子侵害的情况时有发生。所以,中小学生很有必要掌握一定的安全防范方法,提高自身的防范能力,增强预防各种侵害的警惕性,使自己在遇到异常情况时能够冷静、勇敢地去应付。”针对这起涉未成年人案件,魏都区人民法院法官在痛心的同时,感慨也颇多。

  魏都区人民法院法官提醒广大学生,不管是上学、放学还是外出游玩、购物,最好结伴而行,不要独来独往,尤其是不要单独走夜路。独自外出时,同学们尽量不要走僻静、人稀、地形复杂的路段,若一定要经过,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边走边观察行走路线、地形地貌,留意可疑人员,特别要注意可疑陌生人或车辆,与其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魏都区人民法院法官建议广大学生,走夜路时,一定要昂首挺胸,即便害怕,也要抖擞精神,以让有企图的人望而却步;若怀疑有人跟踪,可试着横过马路,看看那人是否仍跟着你;若有人紧跟不舍,应跑向附近人多的地方报警求救;若遭遇抢劫,不妨将身上少量的财物交给对方,同时仔细记下对方的相貌、身高、逃离方向等情况,待事后立即向警方报告。“应切记,不到迫不得已时不要轻易与不法分子发生正面冲突,最重要的是运用智慧,随机应变。”该法院法官表示。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咨询热线  婚姻律师在线咨询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高中女生晚自习回家遭”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