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吗?我举报这边有人卖淫嫖娼,地址就在杭州江干区XX小区XX幢X单元X室。对,就刚刚的事,人还在呢。”前天夜里10点20分的时候,四季青派出所接到了这么一个报警举报电话。
接到报警,民警自然是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只是,熟悉辖区情况的民警心里总觉得有点怪怪的。这报警电话中所说的小区,是个居住人口不少,10年前才开盘的住宅小区,在居民小区里卖淫?这种情况还真是不多见。
而赶到现场后,现场的情况更是让民警讶异了。这房间的倒还真有一男一女,可总共却有三个人——打报警电话的李女士,居然也在这屋子里头!
这是什么情况?
屋内的中年男子情绪有些激动,他说这是他的住家,今晚他一道来的女子,是他谈了几个月的女朋友。
那李女士又是什么个身份?
男子说,李女士是他前妻。而且,李女士也住在这间房子里!
这又是个什么情况?
为了证明男子是否真的涉嫌卖淫嫖娼,蜀黍们可是花费了不少力气,这笔录做了好多份,连男子的家属、女儿都求证过了,总算证实了他所说的话。
李女士也被带回了派出所,民警做了好长时间的思想工作,同样情绪激动的李女士开了口。
原来,去年12月底,李女士和前夫协议离婚,就一间房子怎么分呢?两人就商定,各自占一个房间,离婚不分家。
李女士说,两人的离婚原本也是因为前夫有出轨的动作,因此两人立协议时,特意加了一条,禁止前夫带其他女人回到住处。
前天夜里,前夫却大喇喇地带了新交的女友回到了住处。李女士一气之下,就谎报了警情:“他这么故意恶心我,我也要恶心恶心他!”
就为了“恶心”一下对方,李女士最终却给自己惹上了麻烦。因因谎报案情,李女士最终被处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200元。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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