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攸县一男子谭某因与前妻发生口角怒把前妻家给砸了。9月18日,攸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谭某有期徒刑七个月。
1967年出生的谭某2007年因犯容留卖淫罪被攸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三年;因犯非法拘禁罪,于2009年10月16日被攸县法院判处免予刑事处罚,撤销2007年宣告缓刑部分,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于2013年1月11日被攸县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2016年5月24日,因吸食、持有毒品被行政拘留20日。
从监狱出来后,谭某因前妻未按其要求将女儿送到自己住处,与前妻发生口角。5月20日晚,谭某来到前妻家门口随手捡起一块水泥砖便往前妻家不锈钢大门砸去,将大门玻璃砸碎。期间谭某还误将前妻邻居家的大门也砸了。进入前妻家后,谭某从室内拿了一把木柄长有100公分的钉耙继续砸不锈钢大门、厅堂的神龛、一楼通向二楼的不锈钢楼梯、楼梯间窗户等。将前妻家中打砸一通后,谭某随即逃离了现场。经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谭某所毁坏财物价值7420元。
案发后,谭某于6月14日被公安局执行逮捕。攸县法院结合本案中谭某的犯罪情形,作出以上判决。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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