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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不合理低价游 旅行社被罚款10万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7-3-16 15:49:00>跟律师谈谈<

按照国家旅游局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春季行动的工作部署,我市加大了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规范。昨天上午,市旅游局副局长秦定波向媒体通报了我市一批旅游企业的违规行为,今后还将陆续公布一些典型案例。

案例一:组织不合理低价游

2016年9月,市旅游局在处理游客投诉案件中,发现重庆云之滇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229元/人的价格组织昆明西双版纳6日游。

经查,该旅行社以明显低于市场成本的价格收客,在行程中存在强制游客消费等问题,行程结束后不仅未向地接社支付地接费用,却按月获取地接社汇入的团队款项且无法合理解释。

该行为属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以获取回扣等方式获得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市旅游局依法对其处10万元罚款、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未足额支付地接社费用

2016年10月,市旅游局在处理多起游客投诉中,发现重庆和平国际旅行社组织的越南芽庄旅游,由于未及时和足额支付地接社时尚越南国际旅行社的接待和服务费用,被地接社拒绝接待旅游团队。

经查,重庆和平国际旅行社蓝海分社在其牵头负责的“越南芽庄2016年度旅游正班机项目”中,因有关合作旅行社的内部经济纠纷,导致在2016年7—10月期间累计拖欠地接社接待及服务费用共计400余万元,时尚越南国际旅行社据此停止地接服务。该行为属未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有关规定,市旅游局依法对其处停业整顿2个月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未经游客同意擅自转拼团

2016年12月,市旅游局发现重庆航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重庆神州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存在签订合同不合法的问题。

经查,以上两家旅行社在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时,均未明确规范地载明转委托旅行社详细名称或简称,侵害了游客的知情权与选择权。该行为属未征得游客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有关规定,市旅游局对两家旅行社分别处以责令改正、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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