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任何资质情况下,开设“养生馆”,却收治各种疑难杂症患者进行治疗,致他人死亡。近日,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将涉嫌非法行医的犯罪嫌疑人陆某依法提起公诉。
犯罪嫌疑人陆某,小学文化程度,自2015年7月份至案发,陆某在无任何资质情况下,开设“养生馆”,收治各种疑难杂症患者进行“排毒”治疗。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3月24日,受害人田某因患支气管哮喘入住陆某所开设的“养生馆”治疗,双方协议,陆某以“排毒疗法”对田某进行治疗,每个疗程1000元,共计四个疗程。据陆某供述其“排毒疗法”是用三棱针在患者鼻尖、指尖等部位放血和在患者身体穴位贴膏药拔毒,以及用咖啡灌肠的方式给田某治疗。并给死者田某服用其从网上购买的“咳喘丹”等药物。2017年3月24日凌晨1时许,田某在第四个疗程治疗期间病情加重,在“养生馆”内死亡。
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非法行医者既没有合法行医资格,也没有相关临床治疗能力,很容易造成误诊、漏诊,导致患者病情拖延或加重,严重的甚至危及生命。患者应尽量到正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切不可轻信“偏方”的蛊惑到“黑诊所”就医。珍惜生命,避免悲剧的发生。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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