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从武汉市纪委获悉,一名负责拆迁工作的组长,因利用职务便利,在退耕征收工作中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
韩新义,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8年至2014年任硚口区东风村党委委员、武汉市东风风华实业公司董事、东风渔业公司经理、东风村退耕退养及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2015年至今任武汉市东风风华实业公司董事、东风渔业公司经理、东风村退耕退养及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李家余、蒋国运,199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年任硚口区东风村退耕退养及拆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东风渔业公司工作人员,2008年至今任武汉市东风风华实业公司下属东风渔业公司工作人员、东风村退耕退养及拆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2008年至2013年,韩新义在担任硚口区东风村退耕退养及拆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东风渔业公司经理职务期间,利用其负责办理东风村相关项目土地退耕征收工作的职务便利,伙同该公司工作人员李家余、蒋国运,采取虚增被退耕鱼塘土地面积、违规提高土地征收补偿单价等方式,帮助被拆迁户在拆迁征收中多获得补偿款。期间,韩新义、李家余、蒋国运分四次收受四名被拆迁户给予的好处费42万元,三人从中各实得14万元。这些违法所得,已全部予以清退。
办案人员介绍,韩新义、李家余、蒋国运身为中共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退耕征收工作中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且涉嫌受贿犯罪。经硚口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韩新义、李家余、蒋国运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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