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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女子买了新房被扣购房合同 要12万才能赎回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8-8-24 15:40:53>跟律师谈谈<

去年11月,长沙的肖小姐在锦天·金岸雅苑购买了一套住房,但直到现在,她都没有拿到购房合同,不仅如此,开发商还向她索要一万元的团购费,对此,肖小姐非常气愤。

1.拒付一万“团购费” 业主购房合同被扣

“一万抵三万” 套路深

肖小姐表示因为合同一式五份,明确规定,其中一份是属于买方的,但是开发商就一直扣着不给。

肖小姐告诉记者,自己是在11月购买的锦天·金岸雅苑楼盘的住房,她按照合同交纳了首付款后,今年6月公积金贷款也办理成功。

肖小姐说让开发商给合同的时候,开发商说要贷款下来之后,合同才能给,贷款在今年6月份的时候就已经下来了,但是现在找开发商要合同,就要再交一万块钱。

在肖小姐与置业顾问的微信聊天记录上,置业顾问表示,开发商让他来向肖小姐催缴一万块钱,这笔钱的作用是让肖小姐享受了“一万抵三万”的折扣。

肖小姐表示在购房之前,开放商有一个活动是“一万抵三万”,但是实际上这一万块钱是不包含在购房合同价里的,当时并不知道。肖小姐按照合同约定交纳了首付款,并向开发商提交了所有办理贷款的相关资料,对于凭空多出的一万块钱,肖小姐非常纳闷,并表示拒交。

肖小姐表示这个不是属于本人的合同款项,不存在要交给开发商额外的费用。其他业主交了这一万块钱以后,开发商给其他业主开具的发票是一个什么不知名的咨询公司,开出的咨询服务费的发票。

对于这样不明不白的收费,肖小姐拒绝交纳,营销公司多次催交无果后,将肖小姐的购房合同扣留,今天,肖小姐再次联系置业顾问,要求取回自己的购房合同。

2.团购费一再“变脸” 收费说辞业主气愤

扣留合同涉侵权 业主已投诉

因为未收到肖小姐的一万元费用,锦天·金岸雅苑的营销公司就将肖小姐的购房合同扣留。那么,这一万块钱究竟是团购费,还是咨询服务费呢。记者今天和肖小姐一起来到了锦天·金岸雅苑的营销中心,但置业顾问的说法又变了,肖小姐需要补交的是违约金,而且是12万!

置业顾问表示肖小姐的合同现在不能给,要缴纳一个12万块钱的违约金。肖小姐询问是什么违约金吗,置业顾问却表示自己也不清楚。

从团购费到咨询服务费,再变成违约金,对于营销公司这样一改再改的收费名目,肖小姐感到非常气愤。

肖小姐表示首付款,去年签合同前就已经全部交纳完成了,然后贷款在今年的6月份就已经批下来了。

锦天·金岸雅苑的营销负责人出面解释这一万块钱是当时新浪网跟开发商之间特约的,特殊的一个独家优惠金,一万块钱抵了她自己三万块钱的房款优惠。

刘经理表示,所有购买锦天·金岸雅苑的业主都交纳了这一万块钱,而现在之所以向肖小姐索要12万元的违约金,是因为她超过了合同约定时间提交办理贷款的资料,但在今年6月份贷款办理成功后,营销中心都未曾提过12万的违约金。

法律咨询示,按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开发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如果开发商要求购房者在认购时,通过第三方交纳类似相关费用,才能参与购房的操作,则存在捆绑销售或变相加价的嫌疑。同时,扣留消费者购房合同的做法涉嫌侵权,目前,肖小姐已向长沙天心区住建部门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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