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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未到先付利息佣金 企业融资被骗144万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8-10-31 17:27:41>跟律师谈谈<

企业经营中急需资金周转,永川一家公司却因轻信他人介绍,在未仔细审查出借人是否具备实际履行合同能力的情况下,与其签订了抵押借款合同,还先行支付了144万元借款利息和佣金。不曾想,对方拿到钱后,携款潜逃,这让等着用钱的企业,损失上百万元雪上加霜。目前,骗人的出借人已经落网,在永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法院依法判处刑期八年六个月。

企业需资金周转 朋友牵线搭桥找来贷款人

黄强是永川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去年10月,他所在的公司出现周转资金紧张的情况,并准备向外寻求借款。

在朋友的牵线搭桥下,黄强认识了王鹏,还与他谈起了融资借款的事情。王鹏表示可以帮忙融资借款,为让黄强相信他有这个出借资金的实力,还专门给他看了手机里一张2000万元转账凭证的照片。

慢慢地,黄强相信了王鹏,选择与他合作,并继续深谈借款事宜。

公司门面抵押借1500万元

借款未到先付利息佣金144万

双方多次商谈后,黄强表示,公司用门面进行抵押,借款金额1500万元。黄、王两人还谈妥,借款期限六个月,年利率18%。

借款细节敲定后,王鹏表示,需要先支付部分利息和服务费。刚开始,黄强并不同意王鹏的条件,还提出他了解到的融资都是先放款,再付利息。王鹏则表示,他已经做过几笔融资借款,都是如此操作。

后来,黄强答应了王鹏提出的要求,并以公司工作人员朱林的名义,与王鹏签订借款1500万元的借款合同和融资服务合同。同时,公司方还以四个门面作为抵押物与王鹏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随后,黄强按合同约定,分两次向王鹏的中国银行账户支付了借款利息和佣金共计144万元。

骗子携款潜逃挥霍

导致受害企业损失上百万

让黄强没想到的是,他遇上了一个骗子。王鹏根本就不具备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他拿到这笔钱后,更换了手机号码,携款潜逃。

联系不上王鹏后,公司才发现上当,急忙报警。黄强表示,当时在谈融资借款的时候,他们也没有了解过王鹏和他公司的情况,只是打电话问了中间的朋友王鹏是否值得相信和可靠。朋友说,没得问题,他们就相信了。

去年12月,王鹏被警方捉获。经查,王鹏曾因合同诈骗被判刑六个月。

到案后,王鹏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退赔该公司经济损失12万元。王鹏交代,他当时给黄强看的转账凭证照片,其实是他在朋友圈下载的一个虚假的转账凭证。他没有想那么多,头脑被钱迷住了,才产生骗钱的念头,等他反应过来,感觉自己在犯罪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钱到手后,他忙于开销以及日常生活享受,并没有去准备借款的事。

经查,王鹏拿到钱后,分多次向其他人员转账共计70.7万元,其余违法所得被其用于购买浪琴手表、奔驰牌小型普通客车等物品及其他生活耗用。

今年4月,王鹏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一案经永川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近日永川区法院已经作出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王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应负刑事责任。因其具有累犯、坦白和部分退赔的法定及酌定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132万元。该案宣判后,王鹏表示服判。目前该案判决书已生效。

闻者足戒

企业融资

“急功近利”是大忌

企业向外寻求借款,表明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遇到了困难。这个时候,作为企业的负责人来说,是像热锅上的蚂蚁,四处寻求帮助;还是静下心来,认真分析问题的原因,寻找解决困难的办法。

以本案为例,企业周转资金紧张,会影响到企业正常生产,负责人选择了通过私人介绍寻求融资,想花点钱换取更多的贷款。骗子利用他急于融资借款的急迫心情,从而骗取成功,教训深刻,令人深思。

作为一名企业家,应该是经历过大风大浪,为何还会上当受骗?曾任《重庆创业》杂志主编的谭刚强认为,这与一些企业家急功近利的思想有关。多年来,他与企业打交道过程中,曾遇到数起类似的案例,一些企业一旦陷入困境,就想急于摆脱目前的困境,寻求转机,一时被眼前的融资利益冲昏头脑,抱着“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的思想,不加以认真思考和辨别,往往会上当受骗,陷入更大的困境。

谭刚强说,作为一位成熟的企业家,当企业发展遇到困难时,首先不要相信别人的鼓动,静下心来找出问题的原因,以及解决问题的方向和路径。其次,当决定向外寻求融资渡过危机时,应对融资机构和中介人进行全面的了解,机构是否合法,中介人是否可靠。同时,企业内部也应建立自己的专家顾问团队,或者外聘专业咨询机构,对融资机构及相关手续进行筛选和甄别,筑牢金融风险的防线。

谭刚强表示:“企业家在经营过程中,会遇到许许多多的困难,当遇到困难时,应像啃骨头一般,按事情轻急缓重的程度,一点一点的去解决,不要只图赚快钱,切勿想‘一口吃成大胖子’,否则欲速而不达!企业的发展壮大,需要脚踏实地的去干,需要靠一点一点的利润积累下来。”

随着国内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的市场环境、资源要素条件等都在悄然发生变化。在这种背景下,走传统粗放型发展的老路难以为继,企业革新求变愿望日益迫切。谭刚强建议,企业应加大创新的力度,加快产业提档升级,通过“腾笼换鸟”,实现新旧动能的转换,只有这样,才能让企业有更大的发展。

建议

检察官五点建议

规避融资风险

融资、借贷时,我们的企业该如何规避风险,承办本案的检察官在分析了多起所办理的相关类似案件后,提出了五点建议,希望企业在经营中,能提高警惕,避免损失。

1.不能先抵押、付利息。不要相信所谓“借贷要先付利息”“这是行规”等说法,这种套路“目的”就是获取你的利息,空手套白狼。你都没有收到任何资金,还白白送上利息款,很有可能会“赔了夫人又折兵”。为此,在借贷前,应该认真签订合同,严格合同条款的履行,一旦遇到需要先付利息的融资公司,千万小心又小心,避免财物受损。

2.要认清对方的资质。在借贷之前,要首先看清楚对方的资质,资金是否充足,是否真有这个履行能力。俗话说:知人知面不知心,首次合作或者相继合作时,要保证自己钱财是否安全,就要认真做好前期调查工作。本案中,借款的民营企业家连对方“因诈骗被判刑”都不曾了解到,仅凭对方在朋友圈下载的一张“2000万的转账凭条”就轻易相信对方资金充足。为此,借贷时,应寻找有资质、有经验、有信誉等官方渠道或者正规民间借贷公司。

3.不百分百相信熟人。生意场上,“宰熟”的故事比比皆是,民营企业家要提高警惕,“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别人的言辞只能作为参考,还是要有自己的调查和判断,切莫轻易相信“熟人”。

4.借助第三方机构。企业在融资借贷过程中,可适当借用正规的第三方机构。选取双方都信任的第三方合作机构,签订合同后,双方将借贷资金、抵押财物放在第三方机构中,履约条件具备后,由第三方机构进行具体操作。这样,可避免不必要的财物损失以及诈骗。

5.上当后及时止损。发现受骗,要及时报警,求助于相关单位及时追回被骗款项,避免“夜长梦多”,被骗资金损失殆尽。

提醒

银行极少与第三方融资中介合作

中小企业融资贷款,如何选择融资机构?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潘兴旺律师表示,中小企业主最好选择具有金融资质的银行、金融机构、担保公司进行融资贷款,如果明确是有中介的民间借贷,应该三方签署相关协议。建议在签署这类合同前最好咨询一下律师,规避一下法律风险。如果涉及大额的贷款,最好全程有律师介入。

针对一些第三方民间贷款融资机构对外声称,可以帮助迅速从银行获取贷款,一位银行业内人士表示,银行中小企业贷款均有专门的部门负责,极少有和第三方融资中介机构合作的情况。

目前,一些融资中介机构服务项目,主要针对帮助中小企业完善银行贷款所需要财务报表、理清股权结构等,不会由这些机构直接完成贷款。

对于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多数银行都开通专门的免费渠道为其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在分析中小企业经营状况后,提供对应的贷款融资渠道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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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诈骗团伙涉案240万元被公诉

8月1日,合肥瑶海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诈骗金额达240多万元的7名被告提起公诉。

据查实,2016年3月、2017年3月,7名犯罪嫌疑人共同成立了安徽天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祺公司)、安徽宜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融公司),共同谋划以帮助贷款为由,实则以骗取被害人缴纳会员服务费的方式实施诈骗。

天祺公司及宜融公司员工从互联网上获知安徽省内小型企业主电话,而后联系被害人,称公司为“要就贷网”安徽代理商,可以提供无抵押、放贷快、低利率的贷款服务,要求被害人提供贷款相关凭证。在得知上述小企业主有贷款意向后,公司员工会邀约被害人到公司签订“要就贷网服务协议”,同时要求被害人缴纳19600元、29600元、39600元不等的会员服务费,开始对被害人进行诈骗。

签订合同后,该公司并未帮助客户从要就贷网申请贷款,并且以银行放贷需要时间、贷款正在审核中、被害人回答银行回访电话出现错误等理由搪塞被害人,骗取被害人会员费。并由此进行提成与分红,完成诈骗。

去年10月19日,合肥警方在宜融公司内抓获上述被告人。至案发,天祺公司及宜融公司共骗取84名被害人缴纳会员服务费人民币240余万元。目前,上述7名被告人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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