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家庭纠纷>北京理工大男生提分手被女幼师刺死

北京理工大男生提分手被女幼师刺死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4-11-19 14:07:22>跟律师谈谈<

   为挽回与男友的感情,24岁的周丽娟坐飞机到北京给男友庆生,在得知仍旧无法挽回男友心意时,周丽娟猛扎男友十几刀将其置于死地。今天上午,一中院通报,周丽娟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事件 理工大学男生招待所中刀身亡

  2014年3月31日凌晨,海淀警方接到陈姓男子的求救电话,他在电话里歇斯底里地喊着:“我流血了,有人要杀我!”男子表示被女友扎伤,要急救车。当警方赶到位于苏州桥的一家招待所时,陈某已经因伤势过重停止了呼吸。经过抢救,房间内受伤的女子脱离了生命危险。

  “我没有故意杀他,我那么爱他,我怎么可能去杀他!”获救女子叫周丽娟,是广东一家幼儿园的老师,陈某是她男友。在此前《法制进行时》公布的周丽娟接受讯问的画面上,这个20岁出头的女孩声泪俱下地说,她开始想自杀,以证明对陈某的爱。

  据承办案件的一分检检察官孙傲介绍,1990年出生的周丽娟与陈某是老乡,陈某比周丽娟小一岁,三年前两人在网上聊天时认识。确定恋爱关系后,陈某考上了北京理工大学。由于聚少离多,今年2月陈某提出分手。周丽娟不能接受,双方反复争执,周丽娟还跑到陈某家“大闹”,最后陈某表示让两人都“冷静冷静”。

  今年陈某过生日,周丽娟飞到北京给男友庆生,陈某安排周丽娟住在学校的招待所。自己在招待所呆了一天的周丽娟,外出买了一把刀。事发当天凌晨,周丽娟拿出刀对陈某说,如果分手就自杀,陈某在阻拦时,周丽娟扎了陈某十几刀。

  陈某倒地后,周丽娟拿刀扎向自己的脖子,当救援人员赶到时,周丽娟已经奄奄一息。

  证言 男生想提分手对方曾以死相逼

  陈某的姐姐见过周丽娟。她作证说,听弟弟念叨过,周丽娟经常发脾气,骂陈某,管陈某也很紧。陈某受不了,就于今年2月21日用手机提出分手。

  当时陈某在广州姐姐的家中,第二天,周丽娟就到他们家找陈某。见面后周丽娟就开始哭闹,并呆在家中不走,表示要与陈某和好。陈某出于无奈,为稳定周丽娟的情绪,就答应暂时和好。

  陈某的姐姐说,三天后弟弟回京上学。弟弟说过周丽娟从那次闹过后,多次以自杀相威胁,逼陈某“好好考虑,不要逼她毁掉两个家庭”。3月30日零时,弟弟在微信上告诉她周丽娟到北京了,周丽娟说在学校冻死算了,弟弟怕周丽娟出事,还说要去看看周丽娟。

  当天20时,弟弟说他给周丽娟买了第二天的火车票,但周丽娟以不再来北京找弟弟为条件,要求弟弟30日晚让她陪过生日。

  陈某的几个大学室友也纷纷作证称,听陈某提过周丽娟,也听闻周丽娟脾气不好,陈某想与她分手。

  判决构成故意杀人罪

  2014年8月14日,周丽娟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2014年3月31日凌晨4时许,某幼儿园教师周丽娟在北京理工大学延园招待所103房间内,因感情问题与男友发生争执,后持刀猛刺男友陈某(殁年23岁)致其死亡。

  法院原定于9月15日开审该案,但因为庭审当天,周丽娟情绪激动,身体条件无法确保审理正常进行,故法庭延期一个月审理。

  “我那么爱他,怎么可能要杀他!”周丽娟归案后一谈到陈某就情绪失控,在法庭上周丽娟辩称,她没有杀害陈某的主观故意,其行为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周丽娟持刀故意杀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鉴于本案因恋爱情感纠纷引发,故对被告人周丽娟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但应依法对其限制减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周丽娟死刑,缓期2年执行,并判决其赔偿陈某家人损失3.4万余元。

       云法律网                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北京理工大男生提分手”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