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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法院宣判一起涉黑案件 24名被告人一审获刑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9-3-26 22:40:04>跟律师谈谈<

3月26日上午9点,新邵法院对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公安厅督办的新邵“3.2”涉黑案件24名被告人进行一审宣判,判决被告人曾某鹏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周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22名被告人按照每个人在黑社会性质组织中的地位、所起的作用,以及所犯罪行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四年不等的刑罚(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1人),并处罚金、没收个人财产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案情回顾

2017年12月27日晚23时许,新邵县酿溪镇资码街沿资江河边发生一起聚众斗殴案,50余人持管制刀具互殴,三人被砍伤倒地,随后参与人员逃离现场。经查,当晚参与斗殴的一方为以曾某朋为首的“天龙”团伙,另一方为以何某精为首的“忠义堂”团伙,参与该案的团伙成员与作案凶器,与同年10月13日发生在健康路的聚众斗殴案、12月16日“胖子婆”夜宵店寻衅滋事案交叉重叠,疑似黑恶势力团伙所为。案发后,新邵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副县长、县公安局长戴哲建为组长的专案组,抽调精干力量开展专案侦查工作。经过一个多月艰苦细致的侦查,两个盘踞在新邵县城的黑恶势力团伙渐渐浮出水面。

2018年2月11日,专案组集中开展搜捕行动,成功打响了邵阳市扫黑除恶第一枪。通过一年多时间的侦查,专案组共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69人,刑事拘留57人,逮捕51人,移送起诉61人,上网追逃16人;收缴枪支3把、子弹9发、管制刀具19把;侦破各类刑事案件31起。至此,盘踞在酿溪镇的曾某朋黑社会团伙、何某精恶势力团伙被我公安机关成功捣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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